散瞳后使用的眼药水通常无须长期滴用,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取决于散瞳目的、眼部状况及医生建议,主要影响因素有检查需求、眼部炎症、术后恢复、特殊治疗。
1、检查需求:
散瞳验光或眼底检查后,若仅为暂时性麻痹睫状肌,检查完毕即可停用眼药水。
2、眼部炎症:
合并角膜炎或虹膜睫状体炎时,医生可能开具含抗生素或激素的散瞳药,需按疗程使用。
3、术后恢复:
白内障等内眼手术后,散瞳药可能用于防止虹膜粘连,须严格遵医嘱控制用药周期。
4、特殊治疗:
青少年近视防控中,低浓度阿托品等散瞳药需长期规律使用,但须定期复查调整方案。
避免自行增减散瞳药频次,用药期间出现眼红、畏光等不适需及时复诊,日常注意避免强光刺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