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力衰竭患者的生存期通常为5-10年,实际时间受到基础病因、心功能分级、治疗依从性、并发症控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。
冠心病导致的心衰5年生存率约50%,而高血压性心衰可达70%。病因控制是关键,需针对原发病进行血运重建或降压治疗。
纽约心脏病学会II级患者中位生存期超10年,IV级患者仅约1年。定期评估心功能并调整治疗方案可改善预后。
规范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、β受体阻滞剂、醛固酮拮抗剂三类核心药物,可使死亡率降低35%。需严格遵医嘱用药。
合并肾功能不全者死亡率增加2倍,电解质紊乱可能诱发恶性心律失常。需监测肌酐、血钾等指标并及时干预。
建议每日限盐3克以下,进行30分钟有氧运动,每周测量体重变化,出现气短加重或下肢水肿需立即就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