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治疗禁忌证主要包括严重心脏疾病、未控制的甲亢状态、妊娠期及凝血功能障碍等。
1. 心脏疾病
合并失代偿性心力衰竭、严重心律失常等心脏疾病患者手术风险极高,需先控制心脏功能。
2. 甲亢未控制
术前未通过抗甲状腺药物使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化者,术中易发生甲状腺危象。
3. 妊娠状态
妊娠中期是相对安全期,但妊娠早期和晚期手术可能导致流产或早产,非紧急情况建议延期手术。
4. 凝血异常
存在血小板减少或凝血因子缺乏等出血倾向患者,需纠正凝血功能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。
甲亢患者术前需完善甲状腺功能、心电图、凝血功能等检查,术后应注意监测钙离子水平及声带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