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后高血压多数情况下可以恢复,恢复情况与血压水平、基础疾病、产后护理等因素有关。
妊娠期一过性血压升高通常在产后6周内自行恢复,建议定期监测血压,保持低盐饮食。
孕前已存在高血压者需持续治疗,可能与血管内皮损伤、肾素分泌异常有关,表现为头晕、蛋白尿,可使用甲基多巴、拉贝洛尔等药物。
重度子痫后期患者产后血压可能持续升高,与胎盘因子释放、全身小动脉痉挛有关,出现视物模糊、水肿时需及时就医。
少数患者可能合并肾动脉狭窄、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等疾病,需针对原发病治疗,表现为顽固性高血压、低血钾等症状。
产后应保证充足休息,每日监测血压并记录,避免过度劳累,哺乳期用药需严格遵医嘱,血压持续异常者需到心血管内科随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