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合并心脏病最危险的三个时期为妊娠32-34周、分娩期及产后72小时内。这三个阶段因血流动力学变化显著,易诱发心力衰竭,需密切监测。
此阶段孕妇血容量达高峰,心脏负荷增加明显,可能诱发呼吸困难、下肢水肿等症状。建议限制钠盐摄入,避免过度劳累,必要时住院观察。
宫缩及屏气用力会导致回心血量骤增,可能引发急性心衰。需在心内科及产科医师共同监护下选择剖宫产或阴道分娩,禁用缩宫素类药物。
子宫收缩使大量血液回流,加之产后体液重新分布,易出现心悸、端坐呼吸。需绝对卧床监测生命体征,可遵医嘱使用呋塞米、地高辛等药物控制症状。
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应定期进行心脏超声检查,保持情绪稳定,出现胸闷气促等症状时立即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