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压超过160/110毫米汞柱时通常不建议顺产,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能增加母婴风险,主要影响因素有血压分级、靶器官损害程度、胎儿状况及合并症情况。
轻度妊娠高血压(140/90-159/109毫米汞柱)在严密监测下可尝试顺产,重度高血压(≥160/110毫米汞柱)需优先考虑剖宫产以规避子痫等风险。
若出现蛋白尿、肝功能异常或血小板减少等靶器官损害表现,即使血压未达重度标准,也可能需要终止妊娠并选择手术分娩。
胎儿生长受限、胎心异常或胎盘功能减退时,需综合评估分娩方式,持续性高血压合并胎儿窘迫通常需紧急剖宫产。
合并子痫前期、HELLP综合征等严重并发症时,无论血压数值均需立即终止妊娠,多数情况下需采取剖宫产确保母婴安全。
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应定期产检,严格监测血压变化,出现头痛、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就医,分娩方式需由产科医生根据个体情况综合评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