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种狂犬疫苗的禁忌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、急性发热性疾病、免疫缺陷状态、妊娠期特殊考虑等。
1、过敏禁忌
既往接种狂犬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禁用,如喉头水肿或过敏性休克,需及时告知医生过敏史。
2、发热暂缓
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应暂缓接种,体温超过38.5℃时可能加重疫苗反应,待病情稳定后补种。
3、免疫缺陷
艾滋病患者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可能影响疫苗效果,需评估后调整接种方案。
4、妊娠期评估
妊娠期妇女暴露后需权衡风险获益,现有证据表明灭活疫苗对胎儿无明显危害,但需个体化处理。
暴露后接种应遵循医嘱,接种期间避免剧烈运动、饮酒,出现局部红肿或低热可观察处理,严重不良反应需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