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前三个月多数情况下可以游泳,需注意水温适宜、动作轻柔、避免过度疲劳和选择清洁泳池。
水温应保持在28-30摄氏度,避免冷水刺激引发子宫收缩。建议选择恒温泳池,避免温泉或冷水浴。
采用蛙泳或仰泳等低强度姿势,禁止跳水、快速转身等剧烈动作。每周游泳不超过3次,每次控制在30分钟内。
出现呼吸急促、宫缩或阴道出血应立即停止。建议有先兆流产史、胎盘低置或宫颈机能不全的孕妇避免游泳。
选择氯含量合格的泳池,游泳后及时冲洗。避免人群密集时段,防止腹部碰撞。患有阴道炎或皮肤感染时禁止游泳。
游泳时建议有家人陪同,携带防滑拖鞋,结束后及时补充水分和能量。出现任何不适需立即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