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状腺癌术后多数情况下可以生育,但需结合术后恢复情况、甲状腺功能状态及医生评估综合决定。
手术创伤完全愈合后(通常需3-6个月),经复查无复发迹象可考虑备孕。建议术后定期监测甲状腺超声和肿瘤标志物。
全甲状腺切除患者需终身服用左甲状腺素钠维持正常激素水平,孕前需调整药量使促甲状腺激素处于2.5mU/L以下,避免影响胎儿神经发育。
若接受过放射性碘131治疗,建议间隔12个月再受孕。治疗期间需严格避孕,避免辐射对生殖细胞的潜在影响。
多数甲状腺癌为非遗传性,但髓样癌患者需进行RET基因检测。建议有家族史者在孕前完成遗传咨询。
备孕前应完成甲状腺功能、颈部超声等全面评估,孕期需每4周监测激素水平,产后6周复查甲状腺状态。哺乳期用药需选择不通过乳汁分泌的甲状腺制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