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毒患者经规范治疗后可以生育健康孩子,但需严格遵循医学监测与干预措施。
孕前完成足疗程青霉素治疗并确保血清学转阴,可降低垂直传播风险。治疗期间需避孕至医生确认无传染性。
妊娠期需每月进行非螺旋体抗体滴度检测,若出现滴度上升需重复治疗。孕早期发现感染应即刻开始青霉素治疗。
所有梅毒孕妇所生婴儿出生时需进行血清学检测,无症状者也需预防性注射青霉素,并持续随访18个月。
经规范治疗的母亲可母乳喂养,但乳头皲裂时应暂停。未经治疗或晚期梅毒患者需避免母乳直接接触。
建议孕前至三甲医院皮肤性病科与产科联合诊疗,妊娠全程配合血清学监测,新生儿出生后完善梅毒螺旋体IgM检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