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状腺癌手术后一般需要每3-6个月复查一次,实际复查频率与肿瘤分期、术后恢复情况、是否需放射性碘治疗等因素相关。
早期分化型癌术后第一年每6个月复查,局部进展期或高危患者需缩短至3个月,复查项目包括甲状腺功能、颈部超声和肿瘤标志物。
存在手术并发症如甲状旁腺损伤或喉返神经麻痹时,需在术后1个月内增加随访,稳定后调整为常规复查周期。
接受放射性碘治疗的患者,治疗后第1年需每3个月评估疗效,监测促甲状腺激素抑制治疗效果及潜在副作用。
术后5年无复发者可延长至每年1次复查,但髓样癌或未分化癌患者需终身保持3-6个月随访间隔。
术后需规律监测促甲状腺激素水平,保持低碘饮食,避免颈部剧烈运动,发现颈部结节或声嘶等症状应及时就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