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数甲状腺癌患者在规范治疗后可以生育,具体需结合病情分期、治疗方式及甲状腺功能状态综合评估。
乳头状癌和滤泡状癌患者术后甲状腺功能正常且无复发迹象时,妊娠通常不受影响,建议孕前监测促甲状腺激素水平。
这两种类型恶性程度较高,需完成根治性治疗并稳定2-3年后再评估生育安全性,孕期需多学科团队密切监测。
接受碘131治疗后需间隔6-12个月再备孕,治疗可能导致暂时性卵巢功能抑制,但多数患者生育力可恢复。
妊娠期需维持促甲状腺激素在特定范围,左甲状腺素钠剂量通常需增加30%-50%,每月复查甲状腺功能。
备孕前建议完成肿瘤复查,妊娠期间每3个月进行甲状腺超声和激素水平监测,哺乳期用药需选择安全性高的甲状腺激素制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