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毒治愈后一般建议等待3-6个月再考虑生育,具体时间需结合血清学检测结果、治疗方案及个体恢复情况综合评估。
完成规范治疗后需定期复查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,直至抗体滴度下降4倍或转阴,通常需要3个月以上。
早期梅毒采用苄星青霉素治疗者观察期较短,晚期或神经梅毒需延长随访时间至12个月以上。
即使血清固定状态,仍存在极低概率的垂直传播风险,建议完成2次间隔3个月的阴性检测后再备孕。
配偶需同步完成筛查和治疗,避免重复感染,双方均达到治愈标准后方可计划妊娠。
备孕前建议进行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确认试验,孕期需加强血清学监测,避免使用多西环素等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