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-28周进行,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孕妇年龄、体重指数、既往妊娠糖尿病史、家族糖尿病史等因素影响。
此阶段胎盘分泌的激素达到高峰,胰岛素抵抗最明显,是筛查妊娠糖尿病的最佳窗口期。
有肥胖、高龄、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,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即进行筛查,必要时在孕中期重复检测。
出现多饮多尿、体重增长过快等异常症状时,应立即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,无须等待至孕24周。
早期筛查阴性但持续存在高危因素者,需在孕32-34周复查,避免漏诊晚发型妊娠糖尿病。
筛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,空腹8-14小时进行检测,避免剧烈运动影响结果准确性。确诊后需通过医学营养治疗和血糖监测控制病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