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高血压多数在产后12周内逐渐恢复,恢复情况与血压升高程度、有无靶器官损害、是否合并慢性高血压等因素有关。
妊娠期仅出现轻度血压升高且无蛋白尿者,产后血压多在6周内恢复正常,无须特殊治疗,建议定期监测血压。
合并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的子痫前期患者,产后需继续降压治疗,常用药物包括拉贝洛尔、硝苯地平,多数在3个月内恢复。
孕前已存在高血压或产后12周血压未降至正常者,可能为慢性高血压,需长期服用甲基多巴、肼屈嗪等降压药物控制。
出现HELLP综合征、产后子痫等严重并发症时,可能遗留肾功能损伤或心血管风险,需专科随访评估。
产后应保持低盐饮食,每日监测血压并记录,避免劳累及情绪波动,血压持续异常需及时心血管内科就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