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数妊娠期高血压患者无需住院治疗,但出现严重症状或并发症时需立即住院。是否需要住院主要与血压水平、靶器官损害、胎儿状况、合并基础疾病等因素有关。
血压轻度升高且无其他异常时可通过门诊随访监测,当收缩压超过160mmHg或舒张压超过110mmHg时通常需住院控制。
出现头痛、视物模糊、肝功能异常等器官损害表现时提示病情进展,需住院进行降压及器官功能保护治疗。
胎动减少、胎儿生长受限或胎心监护异常时,提示存在胎盘灌注不足,需住院进行母胎监护和干预。
合并慢性肾炎、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发生子痫前期风险显著增加,建议提前住院预防性治疗。
建议妊娠期高血压孕妇每日监测血压并记录,保证充足睡眠,控制钠盐摄入,出现头晕眼花等症状时及时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