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力正常标准通常以国际标准视力表1.0(5.0)为基准,主要受年龄、屈光状态、眼部疾病、测量环境等因素影响。
婴幼儿视力随发育逐渐提升,3岁儿童正常视力约0.6,6岁可达1.0;中老年人可能因晶状体调节力下降出现老视。
近视、远视、散光等屈光不正会导致裸眼视力低于1.0,但矫正视力可达到正常标准,需通过验光确认。
白内障、青光眼等器质性病变可能导致矫正视力无法达标,需结合裂隙灯、眼压等检查综合判断。
光照强度、视力表距离、被测者配合度等因素会影响检测结果,标准检查需在专业验光室进行。
建议每年进行视力检查,青少年及用眼强度大者可每半年检查一次,发现视力异常应及时就医明确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