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脏瓣膜关闭不全患者多数情况下可以怀孕,但需根据瓣膜病变程度和心功能状态评估风险,主要影响因素有瓣膜反流程度、心功能分级、有无并发症及孕期监测条件。
轻度瓣膜关闭不全且心功能正常者通常可安全妊娠,建议孕前完善心脏超声评估,孕期定期监测心功能变化。
中度反流患者需在孕前进行药物优化治疗,妊娠期间可能需使用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控制症状,需在心血管科与产科联合随访。
重度关闭不全或已出现心衰症状者妊娠风险显著增高,建议孕前接受瓣膜修复/置换手术,术后需评估至少6-12个月再考虑妊娠。
合并肺动脉高压、心律失常或左心室功能减退者可能发生心衰、栓塞等严重并发症,此类患者通常不建议妊娠。
所有心脏瓣膜病患者孕前需接受专业评估,妊娠期间需严格监测血压、心功能及胎儿发育情况,避免剧烈运动和感染等诱发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