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律失常患者多数情况下可以接受麻醉,但需由麻醉医师评估心脏功能及风险,主要考虑因素有基础心脏疾病类型、心律失常严重程度、麻醉方式选择及术前药物调整。
合并冠心病、心力衰竭等器质性心脏病者需优先控制原发病,术前可能需调整β受体阻滞剂或抗心律失常药物。
偶发房早或室早通常不影响麻醉,持续性室速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等恶性心律失常需植入临时起搏器后再行麻醉。
局部麻醉对心脏影响最小,全身麻醉中需避免使用增加心肌敏感性的药物如氯胺酮,推荐采用丙泊酚等对心律影响小的麻醉剂。
术中需持续监测心电图、血压及血氧,备好除颤仪和急救药品,房颤患者需控制心室率在100次/分以下。
建议术前完善动态心电图和心脏超声检查,麻醉前8小时停用抗凝药物,术后加强心电监护至心律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