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列管的麻醉药品共有121种,主要依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进行分类管理,涉及阿片类、可卡因类、大麻类、合成麻醉药类等。
1、阿片类
包括吗啡、海洛因、可待因等天然或半合成衍生物,主要用于镇痛治疗但具有高度成瘾性。
2、可卡因类
涵盖可卡因及其盐类制剂,属于中枢神经兴奋剂,临床使用受到严格限制。
3、大麻类
包含大麻脂、大麻油等提取物,其四氢大麻酚成分被明确列为管制物质。
4、合成麻醉药
涉及芬太尼、哌替啶等人工合成药物,需凭专用处方在医疗机构规范使用。
所有列管麻醉药品均须执行特殊管理制度,医疗机构使用需取得相应资质并严格记录流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