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视力通常指裸眼视力达到1.0(5.0)或以上,屈光度在±0.50D以内属于正常范围。视力评估需结合屈光度、矫正视力及视功能综合判断。
国际标准对数视力表1.0(5分记录法5.0)为正常视力下限,多数人可达1.2-1.5(5.1-5.2)。
眼球无需调节时,平行光线聚焦在视网膜上称为正视眼,屈光度为0D,±0.50D以内均属生理性屈光。
通过镜片矫正后视力能达到1.0(5.0)即视为光学矫正正常,与原始屈光度无关。
除视力值外,需检查双眼视、色觉、立体视等功能,部分人群虽视力达标但存在视功能障碍。
建议定期进行眼科检查,青少年每半年筛查一次屈光状态,成人每年检查视功能变化,发现视力异常及时干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