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胆红素超过34.2μmol/L属于明显升高,超过85.5μmol/L可能提示严重肝胆疾病。具体严重程度需结合直接胆红素与间接胆红素比例、基础疾病等因素综合判断。
总胆红素17.1-34.2μmol/L可能与生理性黄疸、Gilbert综合征等良性情况相关,通常无须特殊治疗,建议定期复查。
34.2-85.5μmol/L常见于肝炎、胆管结石等疾病,需完善肝功能、超声检查明确病因,必要时使用熊去氧胆酸等利胆药物。
85.5-171μmol/L多见于胆道梗阻、肝硬化失代偿期,可能伴随皮肤瘙痒、陶土样便,需行MRCP或ERCP等介入治疗。
超过171μmol/L需警惕急性溶血、肝衰竭等危重症,可能发生肝性脑病,须立即住院进行血浆置换或人工肝支持治疗。
发现胆红素升高应避免高脂饮食,禁止饮酒,同时监测尿色及大便颜色变化,伴随眼黄尿赤等症状时须及时就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