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20周后新出现的高血压,伴有或不伴有蛋白尿或器官损害,主要包括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、子痫、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。
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,收缩压超过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90毫米汞柱,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,无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。
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损害表现,可能与胎盘缺血、血管内皮损伤等因素有关,通常表现为头痛、视力模糊、上腹痛等症状。
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,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阶段,需立即终止妊娠。
孕前已存在高血压的孕妇在妊娠20周后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损害表现,病情进展风险较高。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应保证充足休息,采取左侧卧位,定期监测血压和尿蛋白,出现头痛、视物模糊等症状需及时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