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心脏病最危险的时期包括妊娠晚期、分娩期和产褥期早期,这三个阶段因血流动力学变化显著而风险最高。
妊娠32周后血容量达峰值,心脏负荷增加明显,原有心脏疾病孕妇易出现心力衰竭,表现为呼吸困难、下肢水肿。
宫缩时心输出量增加,第二产程屏气动作导致回心血量骤增,可能诱发急性肺水肿,需密切监测血氧及心率变化。
产后72小时内组织间液回流入血循环,心脏前负荷再度增加,心肌病孕妇易发生迟发型心力衰竭,需持续心电监护。
合并子痫前期或多胎妊娠时,妊娠中期也可能出现心功能代偿失调,表现为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和端坐呼吸。
建议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定期进行心脏超声检查,避免过度劳累,出现心悸气促等症状时立即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