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高血压可分为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、子痫三个分期,病情严重程度依次递增。
1、妊娠期高血压
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,收缩压≥140mmHg或舒张压≥90mmHg,无蛋白尿及其他器官功能损害,产后12周内血压可恢复正常。
2、子痫前期
在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或其他器官功能损害,如血小板减少、肝功能异常、肾功能异常、肺水肿、神经系统症状等。
3、子痫
子痫前期基础上出现抽搐发作,可能危及母婴生命,需立即终止妊娠。
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应定期监测血压,注意休息,避免过度劳累,保证充足睡眠,饮食宜清淡低盐,适当补充优质蛋白,出现不适及时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