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力衰竭(心衰)通常按纽约心脏病协会(NYHA)标准分为4个等级,主要依据患者活动耐量及症状严重程度进行划分。
1、I级
无活动受限,日常体力活动不引起心悸、呼吸困难等症状,仅有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证据。
2、II级
轻度活动受限,休息时无症状,但日常活动如爬楼、快步行走时出现疲乏、气促等表现。
3、III级
显著活动受限,休息时无症状,轻微活动如穿衣、洗漱即可诱发呼吸困难或心悸。
4、IV级
静息状态下即有症状,丧失活动能力,任何体力活动都会加重不适,常需卧床。
心衰分级对治疗方案选择具有指导意义,建议定期复查并根据医生建议调整生活方式与药物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