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糖尿病检查是否需要空腹,取决于具体检查项目和孕周,通常孕早期空腹血糖需空腹,而孕中期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也需空腹。
孕早期初诊时,空腹血糖检查需禁食8至12小时,仅可少量饮水,反映基础血糖状态。
孕24至28周筛查时,需空腹8至14小时,先抽空腹血,再饮用含75克葡萄糖的液体,随后按时段抽血。
若仅为随机血糖监测,无须空腹,任意时间采血即可,但结果异常时需进一步行空腹或耐量试验确认。
部分孕妇需监测餐后1小时或2小时血糖,无须空腹,从进餐第一口开始计时采血。
检查前一日晚餐后避免进食高糖食物,夜间保持正常作息,晨起可饮少量白水,穿着宽松衣物便于采血。检查期间建议携带零食,待全部采血结束后及时进食,防止低血糖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