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物流产一般适用于停经49天即7周以内,超过7周通常就不能做了,具体可操作性与孕周、孕囊大小、身体状况等因素有关。
药物流产的黄金时间在怀孕49天内,超过7周后胚胎较大,流产失败或残留的风险明显升高。
超声检查提示孕囊平均直径超过一定范围时,药物流产的完全流产率会下降,出血风险增加。
存在心肝肾疾病、高血压、青光眼、凝血功能异常或带器妊娠等情况,均不建议选择药物流产。
必须在超声下确认是宫内孕,宫外孕是药物流产的绝对禁忌,误用可危及生命安全。
终止妊娠对身心均有较大影响,建议到正规医院妇产科评估孕周与身体条件,由医生制定合适方案,术后注意休息、加强营养,避免劳累和受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