肝硬化患者可以进行肝移植,这是终末期肝硬化最有效的根治性治疗手段。肝移植主要适用于肝功能失代偿、出现严重并发症、符合米兰标准、无绝对手术禁忌等情况。
当肝硬化进展至失代偿期,出现顽固性腹水、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或肝性脑病反复发作,内科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时,肝移植是明确的手术指征。此类患者若不移植,中位生存期往往较短,移植后五年生存率可达七成以上。
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经内镜或介入治疗后仍反复发生,或出现肝肾综合征、肝肺综合征等致命性并发症时,肝移植可同时解决肝衰竭和继发器官损伤。这类患者通常伴有黄疸进行性加深、凝血酶原时间显著延长等表现。
若肝硬化基础上合并早期小肝癌,单发肿瘤直径不超过5厘米或肿瘤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超过3厘米,无血管侵犯及肝外转移,符合米兰标准者优先推荐肝移植。移植既切除肿瘤又根除肝硬化背景,可显著降低肿瘤复发概率。
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,心肺肾功能可耐受手术,无难以控制的全身感染或肝外恶性肿瘤,且患者有良好的家庭支持与心理准备。术前需戒酒至少6个月,药物成瘾者须完成脱瘾治疗,依从性差者不建议移植。
移植术后需长期规律随访,注意均衡饮食、适量补充优质蛋白与维生素,避免高脂高糖食物,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温和的康复活动,以促进肝功能恢复和减少排斥反应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