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产检项目主要包括孕早期检查、孕中期筛查、孕晚期监测和特殊检查四类,具体安排需根据孕周和个体情况调整。
确认妊娠后需进行血HCG、孕酮检测及B超检查,排除宫外孕并确认胎心胎芽,同时建立孕期档案。
孕11-13周进行NT检查,孕15-20周做唐氏筛查或无创DNA检测,孕20-24周完成系统B超排畸检查。
孕28周后每两周检查一次,包括血压、体重、宫高腹围、胎心监护及B超评估胎儿发育,孕36周后每周检查。
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在孕24-28周进行,高龄或高危孕妇需增加羊水穿刺、胎儿心脏彩超等针对性检查。
孕期产检应遵医嘱按时完成,日常注意均衡饮食、适量运动并保持情绪稳定,出现腹痛、阴道流血等异常需立即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