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六个月终止妊娠属于大月份引产,需符合法定医学指征并经过专业评估。我国《母婴保健法》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引产,合法引产需由产科医生根据胎儿异常、母体健康风险等医学指征综合判断。
妊娠24周后非医学指征终止妊娠涉嫌违法,需提供胎儿严重畸形或危及孕妇生命的医学证明,经伦理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实施。
大月份引产可能导致产道损伤、大出血、感染等并发症,引产过程需使用利凡诺尔等药物诱发宫缩,术后需密切监测子宫复旧情况。
妊娠中晚期终止妊娠可能引发创伤后应激障碍,建议心理咨询师介入疏导,必要时可配合帕罗西汀等抗抑郁药物干预。
对于非致死性胎儿异常,可考虑围产期 palliative care 方案,由新生儿科与产科团队共同制定分娩后医疗支持计划。
建议前往三甲医院产前诊断中心进行系统评估,严格遵循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》要求,任何决策都应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