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糖耐量检查一般需要做2-3次,具体次数与孕妇风险等级、初次检查结果及妊娠阶段有关。
1、初次筛查
妊娠24-28周需首次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,这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金标准。
2、高风险复查
若存在肥胖、糖尿病家族史等高危因素,可能在孕早期先进行50克葡萄糖负荷试验筛查。
3、结果异常复测
初次检查任一血糖值超标时,需在3日内重复检测确认,避免假阳性干扰。
4、产后随访
分娩后6-12周需复查糖耐量,评估血糖是否恢复正常,此时检测方法与产前相同。
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,空腹8-14小时,检测期间避免剧烈活动,建议家属陪同预防低血糖反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