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状腺切除术后一般建议等待3-6个月再怀孕,具体时间与术后甲状腺功能恢复情况、药物调整效果、并发症控制及个体差异等因素相关。
术后需通过左甲状腺素钠维持甲状腺功能,待TSH、FT4等指标稳定在妊娠要求范围(TSH<2.5mIU/L)方可备孕。
妊娠期甲状腺素需求量增加约30%,需提前优化药物剂量,避免使用含碘造影剂或影响吸收的钙剂、铁剂。
若存在甲状旁腺损伤导致低钙血症,需将血钙纠正至正常范围;喉返神经损伤者需评估发声功能。
全切除与部分切除、甲状腺癌术后需放射性碘治疗等情况,需延长至治疗后6-12个月再妊娠。
备孕前建议复查甲状腺功能及抗体,孕期每4周监测激素水平,保持优质蛋白和硒元素摄入,避免剧烈颈部运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