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术治疗肥胖症的适应证与禁忌证

手术治疗肥胖症的适应证主要包括体质指数超过32.5且合并代谢性疾病、或体质指数超过37.5无合并症的患者,禁忌证涉及严重精神障碍、药物滥用史等不可逆风险因素。具体适应证有重度肥胖伴并发症、保守治疗失败、特定年龄范围,禁忌证涵盖凝血功能障碍、妊娠期、心肺功能不全等情况。
体质指数超过32.5且伴随2型糖尿病、高血压等代谢性疾病时符合手术指征。这类患者通过减重手术可显著改善胰岛素抵抗,常见术式包括袖状胃切除术与胃旁路术。术后需终身随访监测营养状况,可能出现维生素缺乏、倾倒综合征等并发症。
经过至少6个月规范饮食控制、运动及药物治疗后体重下降未达标的患者可考虑手术。要求提供完整的体重管理记录,排除依从性不足导致的治疗失败。术前需评估患者术后生活方式改变的意愿与能力。
手术适用于18-65岁骨骼发育成熟的群体,青少年需经多学科团队评估。老年患者需额外评估手术耐受性,65岁以上者手术风险显著增加。生长发育期、绝经后骨质疏松患者需谨慎选择术式。
存在未纠正的出血性疾病或长期抗凝治疗属于绝对禁忌。手术可能引发致命性出血,需术前完善凝血功能筛查。血小板减少症患者需根据具体数值评估风险,必要时输注血小板后手术。
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未控制的心力衰竭患者禁忌手术。全麻与气腹可能诱发呼吸衰竭,术后肺栓塞风险增加。术前需进行心肺运动试验,FEV1低于预计值50%者不建议手术。
术后需建立长期营养管理方案,每日蛋白质摄入不低于60克,补充复合维生素及矿物质。建议分阶段恢复运动,术后6周内避免剧烈活动。定期监测体重变化及代谢指标,出现持续呕吐、腹痛需立即就医。建立包含营养师、心理医师的多学科随访团队,针对术后抑郁、体像障碍等问题提供干预。术后1年内每月复查血常规、肝肾功能,每年进行骨密度检测预防骨质疏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