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伤性视神经病需要做哪些检查

外伤性视神经病需进行视力检查、视野检查、瞳孔反射检查、影像学检查及电生理检查等五项核心评估。
通过标准对数视力表或针孔镜检测裸眼及矫正视力,评估视神经传导功能受损程度。视力下降是视神经损伤的直接表现,严重者可仅存光感或无光感。检查需对比双眼差异,动态监测视力变化对判断预后至关重要。
采用自动静态阈值视野计或Goldmann动态视野计,检测中心暗点、鼻侧阶梯等特征性缺损。视神经损伤常表现为与视力下降不匹配的广泛视野缺损,颞侧视野保留是鉴别视交叉后病变的关键依据。
通过交替光照试验观察相对性传入性瞳孔障碍(RAPD),这是视神经病变的特异性体征。损伤侧瞳孔对光反应迟钝或消失,但对侧眼光照时患眼瞳孔仍可收缩。该检查不受屈光介质混浊影响,对闭合性眼外伤评估尤为重要。
颅脑及眼眶薄层CT可显示视神经管骨折、眶尖血肿等机械压迫因素。MRI的T2加权像能清晰显示视神经挫伤水肿、鞘膜下出血等软组织病变,弥散张量成像可定量评估轴索损伤程度。影像学阴性不能排除功能性视神经损伤。
视觉诱发电位(VEP)通过记录枕叶皮层电活动,客观评估视通路完整性。P100波潜伏期延长超过10ms或波幅降低50%以上具有诊断意义。该检查适用于无法配合主观检查者,可鉴别伪盲及心因性视力障碍。
患者确诊后需避免剧烈运动及弯腰动作,以防颅内压波动加重视神经缺血。饮食应增加富含维生素B1的糙米、燕麦及富含叶酸的深绿叶菜,促进神经髓鞘修复。每日进行眼球转动训练配合穴位按摩,改善局部血液循环。急性期需严格监测视力变化,72小时内是视神经减压手术的黄金时间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