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物中毒后需要注意什么 食物中毒后5事项需重视

食物中毒后需注意停止进食、补充水分、观察症状、避免自行用药、及时就医等事项。食物中毒通常由细菌、病毒或毒素污染食物引起,可能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症状。
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停止摄入可疑食物,避免加重胃肠负担。若呕吐频繁,可暂时禁食4-6小时,待症状缓解后再尝试少量饮水或清淡流食。避免食用高脂、高糖、辛辣刺激性食物,防止刺激胃肠黏膜。
呕吐腹泻会导致体内水分和电解质大量流失,需少量多次补充口服补液盐或淡盐水。成人每日饮水量建议达到2000-3000毫升,儿童按体重每公斤50-100毫升计算。可饮用温开水、米汤、稀释的果汁等,避免含咖啡因或酒精的饮品。
密切监测体温、意识状态、尿量及呕吐腹泻频率。若出现持续高热超过38.5℃、血便、尿量减少、精神萎靡、眼窝凹陷等脱水表现,或症状持续超过24小时无缓解,提示可能出现严重电解质紊乱或器官损伤。
未经医生指导不要随意使用止泻药如蒙脱石散、洛哌丁胺胶囊,以免阻碍毒素排出。抗菌药物如诺氟沙星胶囊、左氧氟沙星片需经便培养确认病原体后使用。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片可能掩盖病情,需谨慎使用。
婴幼儿、孕妇、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即刻就医。就医时携带可疑食物样本或拍摄照片,便于医生判断病原。严重中毒可能需要洗胃、静脉补液或住院治疗,避免发展为败血症或中毒性休克。
恢复期选择易消化的食物如米粥、面条、蒸蛋等,分次少量进食。餐具需煮沸消毒,处理食物前彻底洗手。剩余食物冷藏不超过2小时,海鲜、奶制品等高风险食物需充分加热。定期清洁冰箱,生熟食品分开存放,肉类烹调至中心温度超过70℃。外出就餐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,避免食用生冷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