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性中毒处理方法有哪些

急性中毒可通过脱离毒源、清除毒物、使用解毒剂、对症支持治疗、血液净化等方式处理。急性中毒通常由误食有毒物质、吸入有毒气体、皮肤接触毒物、注射有毒物质、医源性中毒等原因引起。
立即将患者转移至安全环境,避免继续接触毒物。吸入性中毒需迅速脱离有毒气体环境,移至空气流通处。皮肤接触毒物时需脱去污染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接触部位15-20分钟。眼部接触毒物需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持续冲洗至少15分钟。注意在救援过程中做好自身防护,避免二次中毒。
经口中毒且意识清醒者,可饮用温水后催吐,但强酸强碱中毒及昏迷患者禁止催吐。洗胃适用于口服毒物4-6小时内的患者,常用生理盐水或温水进行。活性炭可吸附多种毒物,成人剂量50-100克,儿童1克/公斤体重。导泻可用硫酸镁或甘露醇促进毒物排出,但肠梗阻患者禁用。
根据毒物种类选用特异性解毒剂,如阿托品用于有机磷中毒,纳洛酮用于阿片类药物中毒,亚甲蓝用于亚硝酸盐中毒。解毒剂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,注意剂量控制。维生素K1可用于抗凝血类杀鼠剂中毒,二巯丙醇可用于重金属中毒。使用前需明确毒物种类,避免错误用药。
维持呼吸道通畅,必要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。建立静脉通道补液,纠正水电解质紊乱。心律失常者用心电监护,抽搐患者给予地西泮注射液。低血压可静脉输注生理盐水或羟乙基淀粉。高热患者物理降温,昏迷患者注意防治脑水肿。密切监测生命体征,预防多器官功能衰竭。
血液灌流适用于脂溶性毒物中毒,血液透析适用于水溶性小分子毒物。血浆置换可用于蛋白结合率高的毒物清除。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适用于合并急性肾损伤的中毒患者。血液净化需在重症监护下进行,严格掌握适应证。治疗时机越早效果越好,需根据毒物代谢动力学决定治疗时长。
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,准确告知接触毒物种类和时间。转运途中保持患者侧卧位防误吸,携带可疑毒物包装或残留物供医生参考。康复期注意观察迟发性毒性反应,避免再次接触毒物。定期进行肝肾功能检查,加强营养支持促进恢复。日常妥善存放药品和化学品,做好安全防护标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