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三个月可以药物流动吗

妇科编辑 医点就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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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#怀孕 #药物

怀孕三个月通常不建议自行药物流产,需在医生严格评估后决定是否采用药物终止妊娠。药物流产主要适用于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,超过该时段可能需结合其他医疗干预。

孕12周后胎儿器官基本形成,胎盘功能建立,此时药物流产成功率显著降低,且易引发不全流产、大出血等风险。临床常用米非司酮片配合米索前列醇片终止早期妊娠,但需在具备急救条件的医疗机构由医生监护使用。药物流产前必须通过超声确认孕囊位置、排除宫外孕,并评估凝血功能及全身状况。服药后可能出现剧烈腹痛、阴道出血超过月经量、发热等症状,需立即就医。

若孕周超过药物流产适用范围,医生可能建议钳刮术或引产术等方案。任何终止妊娠方式均可能对女性身心造成影响,建议充分咨询产科医生,全面了解风险后再做决定。流产后需注意休息,避免劳累,补充富含铁和优质蛋白的食物,观察出血情况,遵医嘱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恢复状态,术后一个月内禁止盆浴和性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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