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外膜肺氧合呼吸术的相对禁忌症有哪些
体外膜肺氧合呼吸术的相对禁忌症主要有不可逆的脑损伤、严重凝血功能障碍、不可控制的全身性感染、终末期多器官衰竭、恶性肿瘤晚期等。需由专业医生综合评估患者个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。
不可逆的脑损伤患者因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丧失,实施体外膜肺氧合难以改善预后,且可能增加医疗资源消耗。严重凝血功能障碍会增加术中术后出血风险,需提前纠正凝血指标。不可控制的全身性感染可能导致体外循环管路感染扩散,引发脓毒血症等并发症。终末期多器官衰竭患者因基础脏器功能已严重受损,体外膜肺氧合难以逆转病情进展。恶性肿瘤晚期患者通常存在全身消耗状态,实施体外膜肺氧合可能无法显著延长生存期。
相对禁忌症并非绝对禁止,当患者存在急性可逆性疾病且无其他治疗选择时,经多学科团队评估仍可能考虑实施。例如爆发性心肌炎合并心源性休克患者,虽存在短暂凝血功能障碍,经积极支持治疗后仍可能获益。临床决策需权衡风险收益比,结合患者意愿及医疗条件综合判断。
对于存在相对禁忌症但需紧急体外膜肺氧合支持的患者,建议在实施前完善神经系统评估、感染指标检测、凝血功能检查及多器官功能评价。术中需加强抗凝监测、感染防控及器官功能支持,术后早期开展康复评估。医疗团队应与患者家属充分沟通治疗预期与风险,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。同时需注意体外膜肺氧合仅是生命支持手段,需同步处理原发病才能提高救治成功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