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糖控制满意的基本标准
血糖控制满意的基本标准为空腹血糖4.4-7.0mmol/L,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10.0mmol/L,糖化血红蛋白小于7%。
空腹血糖控制在4.4-7.0mmol/L范围内可减少糖尿病并发症风险,该指标反映夜间及基础胰岛素分泌状态。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10.0mmol/L能有效预防心血管病变,监测该值需从进食第一口开始计时。糖化血红蛋白小于7%代表近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达标,该指标不受短期饮食或运动影响。血糖监测需涵盖三餐前后及睡前共7个时间点,使用静脉血或校准后的血糖仪检测。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需更严格的标准,空腹血糖应低于5.3mmol/L,餐后1小时低于7.8mmol/L。
维持血糖达标需综合管理饮食、运动和药物,每日主食量控制在200-300克,优先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如燕麦、糙米,每周进行150分钟中等强度有氧运动如快走、游泳,定期监测血糖并记录数据,出现持续高血糖或低血糖时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,同时注意足部护理和口腔卫生以预防糖尿病相关感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