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射性肺炎患者可能出现咳嗽、呼吸困难、胸痛、发热、乏力等症状。放射性肺炎是胸部接受放射治疗后引起的肺部炎症反应,通常发生在放射治疗后的1-3个月。
放射性肺炎患者早期常出现干咳或伴有少量白色黏痰。咳嗽可能逐渐加重,尤其在平卧或活动后明显。咳嗽可能与放射线导致的气道黏膜损伤有关。若咳嗽持续不缓解或痰液变黄绿色,可能提示合并感染。患者应避免吸烟及接触刺激性气体,保持室内空气湿润。
患者可表现为活动后气促,严重时静息状态下也会感到呼吸费力。呼吸困难与肺泡和间质水肿、肺顺应性下降有关。症状轻者可尝试调整呼吸节奏,严重者需及时就医评估氧合情况。长期卧床患者应定时改变体位,进行深呼吸锻炼。
部分患者会出现胸部隐痛或刺痛感,深呼吸或咳嗽时加重。胸痛可能源于胸膜刺激或局部炎症反应。疼痛明显时可采取患侧卧位减轻不适,避免突然转身或剧烈咳嗽。持续胸痛需排除其他胸部并发症。
低热是放射性肺炎常见表现,体温多在37.5-38.5℃波动。发热与炎症因子释放有关,若体温超过38.5℃或伴有寒战,需警惕细菌性肺炎。患者应多饮水保持体液平衡,采用物理降温时避免酒精擦浴。
患者常感到全身倦怠、活动耐力下降,与缺氧和炎症消耗有关。乏力程度与肺部病变范围相关,严重者可影响日常活动。建议保持规律睡眠,进行温和的有氧运动如散步,避免过度劳累。
放射性肺炎患者应定期复查胸部影像学,监测肺功能变化。保持居住环境通风良好,避免呼吸道感染。饮食宜选择高蛋白、高维生素食物,少量多餐保证营养摄入。若出现症状加重或新发咯血、持续高热等情况,需立即就医。康复期可进行呼吸训练改善肺功能,但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循序渐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