肝癌患者符合肿瘤未转移、肝功能严重衰竭且无其他有效治疗方式时,通常可考虑肝移植手术。肝移植的适应条件主要有肿瘤直径不超过5厘米、无血管侵犯、无肝外转移、Child-Pugh评分C级或终末期肝病模型评分较高、全身状况可耐受手术等。
肝癌患者若肿瘤局限于肝脏且符合米兰标准(单发肿瘤直径≤5厘米或多发肿瘤≤3个且最大直径≤3厘米),移植后生存率较高。需通过影像学评估确认无门静脉主干或肝静脉癌栓,无淋巴结或远处器官转移。同时要求患者无严重心肺疾病、活动性感染或不可控的全身性疾病,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。术前需进行多学科评估,包括肝功能储备测试、心肺功能检查及心理社会支持评估。
对于超出米兰标准但符合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扩展标准的患者(如单发肿瘤直径≤6.5厘米或多发肿瘤≤3个且最大直径≤4.5厘米且总直径≤8厘米),部分医学中心可能实施移植,但需个体化评估复发风险。合并肝硬化失代偿期(如顽固性腹水、肝性脑病)或急性肝衰竭者优先考虑移植。存在HIV感染但病毒载量控制良好者,经评估后也可能具备移植资格。
术后需终身服用免疫抑制剂预防排斥反应,定期监测甲胎蛋白水平和肝脏影像学。建议保持低脂高蛋白饮食,避免酒精及肝毒性药物,接种乙肝疫苗预防再感染。出现发热、黄疸或腹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