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视眼手术后遗症主要有干眼症、夜间眩光、角膜混浊、视力回退等,多数症状轻微且可逆,严重并发症概率较低。
术后角膜神经暂时性损伤导致泪液分泌减少,表现为眼干、异物感,可通过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、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、聚乙烯醇滴眼液缓解。
角膜切削区光学特性差异引起夜间视物光晕,通常3-6个月逐渐适应,严重者可考虑使用缩瞳药如毛果芸香碱滴眼液或佩戴防眩光眼镜。
角膜基质层修复过程中可能发生轻度雾状混浊,多数无需干预,若影响视力可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如氟米龙滴眼液、氯替泼诺混悬滴眼液控制炎症。
高度近视患者术后可能因眼轴持续增长导致屈光回退,需避免过度用眼,必要时可二次手术或佩戴低度数眼镜矫正。
术后遵医嘱定期复查,避免揉眼及游泳,保持用眼卫生有助于减少后遗症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