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后首次孕检建议在孕6-8周进行,后续检查频率根据孕周可分为孕早期、孕中期、孕晚期三个阶段,具体安排与胎儿发育、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相关。
孕6-13周需完成建档及基础检查,包括血常规、尿常规、B超确认宫内妊娠,排查宫外孕等风险。
孕14-27周每4周检查一次,重点进行唐筛、大排畸超声、妊娠糖尿病筛查,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指标。
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,36周后每周检查,评估胎位、羊水量、胎心监护,为分娩做准备。
存在高血压、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或既往不良孕产史者,需根据医生建议增加检查频次及项目。
孕期保持规律作息,遵医嘱补充叶酸、铁剂等营养素,避免接触致畸物质,出现腹痛、出血等异常症状需立即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