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孕药一年内服用次数需严格遵医嘱,紧急避孕药每年不超过3次,短效避孕药可长期使用但需定期评估。
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每年使用不超过3次,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,仅作为无保护性行为后的补救措施。
屈螺酮炔雌醇等短效避孕药可连续使用,但每6个月需复查肝功能、血压等指标,长期服用需医生监测血栓形成风险。
避孕药经肝脏代谢,肥胖或肝功能异常者需调整用药频率,避免加重代谢负担。
年龄超过35岁的吸烟女性、有血栓病史者需严格限制用药次数,建议采用避孕套等非药物避孕方式。
使用避孕药期间建议定期体检,配合叶酸补充剂预防营养素缺乏,避免与葡萄柚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物同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