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期梅毒患者建议暂缓怀孕。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导致流产、死胎或先天梅毒,需先完成规范治疗并复查血清学转阴。
梅毒螺旋体在妊娠6周即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,未经治疗的一期、二期梅毒孕妇发生胎儿感染概率极高。
首选青霉素治疗,苄星青霉素每周肌注一次,连续3周;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头孢曲松或红霉素。
治疗后需定期复查RPR或TRUST滴度,建议滴度下降4倍以上且维持6-12个月再考虑妊娠。
性伴侣需同步接受梅毒筛查和治疗,避免重复感染,治疗期间严格使用避孕措施。
完成规范治疗后,建议在产科和感染科医生共同评估下制定妊娠计划,孕期需加强血清学监测和预防性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