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发性矮小症使用生长激素治疗一般需要持续6个月至2年,实际疗程受骨龄进展、激素敏感性、治疗起始年龄、剂量调整频率等因素影响。
1、骨龄进展:
骨龄闭合前治疗效果更显著,需定期监测骨龄变化,若骨龄接近闭合需评估停药时机。
2、激素敏感性:
个体对生长激素反应差异较大,部分患者需延长疗程至3年以上才能达到理想身高。
3、起始年龄:
建议在青春期前开始治疗,5-12岁为黄金窗口期,年龄越小累计获益越多。
4、剂量调整:
治疗期间需根据生长速度、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水平动态调整剂量,每3-6个月复诊评估。
治疗期间需保证充足睡眠和蛋白质摄入,避免剧烈运动造成骨骨骺损伤,每3个月监测甲状腺功能和血糖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