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斑狼疮患者生育需谨慎评估病情稳定性,可能面临疾病复发、妊娠高血压、胎儿生长受限等风险,建议在风湿免疫科和产科共同监测下计划妊娠。
妊娠期激素变化可能诱发狼疮活动,表现为关节肿痛、皮疹加重,需定期检测抗dsDNA抗体,必要时使用羟氯喹等药物控制。
约20%-30%患者合并子痫前期,与血管内皮损伤有关,表现为血压升高、蛋白尿,需密切监测并使用拉贝洛尔等降压药物。
抗SSA/SSB抗体会导致新生儿狼疮综合征,可能引起胎儿心脏传导阻滞,妊娠中晚期需加强胎儿心脏超声监测。
病情稳定者可尝试阴道分娩,活动期患者建议择期剖宫产,围产期需调整糖皮质激素用量预防肾上腺危象。
计划妊娠前6个月应确保病情稳定,妊娠期每4周进行多学科随访,产后需警惕病情反跳并避免母乳喂养时药物影响婴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