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肝抗原消失可能由自然清除、免疫系统作用、药物治疗、慢性感染转归等原因引起,乙肝表面抗原消失标志着病毒复制被抑制或清除。
部分急性乙肝感染者可通过自身免疫系统完全清除病毒,血液中乙肝表面抗原通常在感染后6个月内消失,此时无须特殊治疗,定期复查肝功能即可。
当机体产生足够强度的免疫应答时,可能实现乙肝表面抗原血清学转换,表现为抗原消失并出现表面抗体,这种情况常见于青少年和成人期感染者。
长期规范使用恩替卡韦、替诺福韦等抗病毒药物可抑制病毒复制,部分患者经治疗后出现抗原消失,需持续用药并监测乙肝病毒DNA载量。
少数慢性乙肝患者经历数十年感染后可能自发出现抗原消失,但肝组织仍可能存在cccDNA,建议定期进行肝脏超声和甲胎蛋白检测。
乙肝抗原消失后仍须保持健康生活方式,避免饮酒和肝毒性药物,每6-12个月复查乙肝两对半和肝功能,出现异常及时就诊感染科或肝病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