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毒患者经过规范治疗且达到临床治愈后可以生育,但需严格遵循母婴阻断流程,包括孕前血清学检测、孕期青霉素治疗及新生儿预防性用药。
计划妊娠前需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检测,RPR或TRUST滴度持续阴性1年以上视为低传播风险,建议在医生指导下备孕。
确诊孕妇需接受苄星青霉素肌注治疗,妊娠早期治疗可降低90%以上垂直传播概率,治疗期间需每月复查血清学指标。
梅毒活动期产妇分娩时需采取防护措施,避免产道损伤,新生儿需立即进行青霉素预防性治疗并做脐血检测。
梅毒母亲所生婴儿须在出生后3、6、12个月复查血清学,直至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转阴,哺乳期母亲可继续接受青霉素治疗。
梅毒治愈后生育需全程在传染病科及产科医师监护下进行,孕期避免性生活传播,新生儿喂养建议选择配方奶替代母乳以降低潜在风险。